住在外卖箱里的女儿,古代父母和子女之间关系是什么样的?

     在现当今的社会,父母和子女讲究平等,父母抚养子女长大,子女赡养父母老年,整个过程互相尊重。但是在古代传统的封建制度下,并不是这样的一种关系状态,来跟小编一起探索古代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吧。
     中国古代的社会遵从宗法家族制度,父母对子孙具有较为广泛的约束能力。就比如说古代父母对与子女的婚姻具有绝对的管控权。著名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孔雀东南飞、陆游和唐婉的悲剧爱情故事都是有父母对于子女婚姻的干涉而导致的。
     古代父母对子女的支配和干涉无不体现着宗法家族制度下父母的权威,而这种强制的干涉往往导致着小则家庭不幸福,大则人丁伤亡的结果。足以见得这种单方面的长辈与子孙的关系的弊端。
     除了这种制度下产生的父母优越,还有以律法为支撑的孝道约束着子孙晚辈。
     古代常说的不孝有三其完整版应该是此,《十三经注疏》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不光对不孝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还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从轻重程度大概涉及家族教导、家族拒绝提供经济支持、家族除名、送入官府、处以死刑等几个惩罚措施。
     而且,对于父母的孝道是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的,事无巨细。因此,在古代晚辈对长辈处处崇敬,上忠君主,下孝父母。在这种严苛的孝道社会的约束下,产生了需多现在看来是愚孝的行为。
     例如郭巨埋儿,郭巨因家中贫困,无力同时赡养儿子和母亲,便与妻子商量埋掉儿子以换取母亲的饭饱衣暖;老莱斑衣,春秋时期,楚国隐士老莱子,为博得父母开心,在70岁年纪还身着五彩斑斓的衣服,蹦跳走路以供父母取乐。
     这些故事都展现了在古代封建制度下,对于人性的扭曲,促使人的行为走上极端。在现在的社会,废除了宗法制度以及连带的一些称之为封建糟粕的习俗,从而形成了现在良好、健康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但现在的社会仍旧有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来保障父母和子女双方的权利,由此来构成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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